山東平度“3·21”縱火案25日告破。警方查明,縱火案是在崔連某(貴和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群某(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下實施的。
  儘管平度縱火案背後有多少官商利益瓜葛尚無結論,但記者梳理髮現,近年來,多地曾現村幹部由於坐擁寸土寸金的土地,在徵地拆遷中“發家”而被查處的案例。村幹部“坐地生財”暴露了哪些黑洞?如何填平黑洞,更好地保障農民利益?
  多地曾現村幹部“坐地生財”
  近年來,土地資源緊張導致各方將目光轉向農村集體土地,特別是一些城郊村土地首當其衝。在城郊村土地的徵用拆遷過程中,由於土地飛速升值,一些村幹部在協助政府徵地拆遷和工程建設的過程中發起了“土地財”,村幹部貪污腐敗案件屢見不鮮,且有增多趨勢。
  資料顯示,在由郊區發展成的廣州市白雲區,近4年來已有101名村幹部因貪腐被查處,而其中多數涉及徵地拆遷、為違章建築撐腰等。根據南京市檢察院發佈的《“村官”職務犯罪預防調查報告》,2009年至2012年查辦的村幹部中,七成多涉及徵地拆遷引發的職務犯罪。
  記者瞭解到,相關案件除了多發於徵地領域外,還具有涉案金額大等特點。如2011年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北鋪村村委會主任王修光等6人貪污1300萬元徵地補償款。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宮花村3名村幹部在10多年時間里,侵吞土地補償款高達1.27億元。
  深圳市龍崗街道“村幹部”周偉思,日前被提起公訴。深圳市檢察院介紹,周偉思涉嫌受賄罪的犯罪事實為,他在擔任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常務副站長期間,接受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開發商請托,利用職務便利,為該項目的開發及拆遷工作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
  利益高企、監管乏力縱容村乾�
  北省張金龍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罡律師多次代理涉及農村徵地拆遷的案件,他說:“現在很多涉案村幹部都跟村裡徵地拆遷有關,因為徵地拆遷隱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而一些農村恰恰又賬目混亂、財務管理不規範,村務不公開使得村幹部有機會占有土地補償款。”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賀雪峰說,為了招商引資加快發展,一些地方政府需要徵地拆遷來獲取土地,現實中存在開發商與某些幹部勾結“哄騙百姓”、損害農民利益的情況。
  記者瞭解到,以平度為例,杜家疃村有197戶村民,多位受訪村民都表示不知村裡要賣地的事情。
  山東省檢察部門人士指出,理論上講,民政、農業、紀檢和國土部門哪一個部門都有權力監督制約村級權力運行,但實踐中卻陷入“上級監督遠,同級監督軟,下級監督難”的境地,村兩委班子缺乏監管。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委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村民監督。現實情況是村民會議缺失,村兩委客觀上“獨大”,缺乏有效監督制約。
  另外,村幹部能夠以地謀利還與基層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曲解有關。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教授說,在基層調研時,發現一些基層幹部竟然認為可以“沒收”集體土地,集體可以隨時拿走、處置農民的土地,這不符合中央農村政策精神,但百姓並不明白。“中央一直強調保護農村土地承包權,不允許以集體的名義隨意或輕易地剝奪農民的承包權,但實踐中集體所有製成為少部分人謀利的工具”。
  建制度強監督築牢“防火牆”
  受訪人士表示,要在加強對村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礎上,完善村務公開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權,同時健全對村幹部的監督制度,加大對侵害村民權益的村幹部的懲罰力度,如此才能杜絕村幹部“坐地生財”現象。
  賀雪峰、北京市隆安(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等認為,要下工夫完善村務公開制度、涉農資金運行管理制度等。涉及農民權益的重大具體事項要經集體研究決定,特別是在土地轉讓、出租、徵用等問題上,要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後,再作出重大決策,接受村民監督。
  還有人認為,要杜絕村幹部的徵地拆遷貪腐,上級政府要切實承擔監督責任。律師王罡說,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必須加強監督,徵地拆遷方案必須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時報上級政府部門備案,真正實行民主決策。
  周雷還建議落實對村幹部尤其是村支書、村主任離任審計的做法,每次換屆就審計其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情況及財務收支情況,一旦發現職務犯罪行為,就嚴加懲處,相信這樣才能有效制約村幹部權力運行的隨意性。
  朱啟臻說,農民產權明晰也很重要,要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儘快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同時完善農村基層民主制度,使農民真正享有村莊重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新華社)
  (原標題:多地村幹部“坐地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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